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报告 (2017年9月7日) 各位理事、监事: 近年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认真秉承“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宗旨,贯彻落实《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枣庄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和《关于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的决定》,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在表彰奖励、慰问抚恤、宣传发动、募集资金、医疗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我市见义勇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见义勇为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2012年7月,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重新启动了见义勇为基金会筹建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听取专题汇报,并给予大力支持,并在《枣庄日报》上发表了《致全市社会各界的公开信》,市财政拨付了400万元原始基金。2012年11月2日,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募捐动员大会,对进一步发展我市见义勇为事业、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进行了宣传发动。得益于各位理事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踊跃捐款,1个月之内基金会共收到捐款近1200万元,基金总额达到近1600万元。2013年7月份,省民政厅正式对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设立登记进行批复,至此,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正式成立,随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推选了名誉理事长、副秘书长,公布了监事长、监事名单。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大会,对在见义勇为募捐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成立,为推动我市见义勇为事业发展奠定了重要物质基础。 二、强化奖励救助,着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持及时表彰与集中表彰相结合的原则,及时表彰事迹突出、社会反响强烈的见义勇为人员,真正使英雄流血不流泪。自2004年平安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在每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平安枣庄”建设大会上,市综治委都要隆重表彰奖励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对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大的见义勇为行为随时进行表彰,自2001年来,我市共有近300余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受到表彰,共计奖励180万元,其中2016年创新性的授予朱茂伟等32名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同志“枣庄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并每人奖励5000元。基金会成立之后,迅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历年来受各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的调查摸底活动,摸清了见义勇为人员事迹,家庭、工作和生活情况,建立了档案。在此基础上,每年中秋节和春节,都要走访看望见义勇为人员,共走访见义勇为人员40多人,送去慰问金8万多元。 三、强化制度建设,着力规范见义勇为工作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枣庄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枣委[2014]95号)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的决定》(枣人发[2014]10号),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见义勇为行为审核、确认工作的科学、规范、公正,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印发了《关于成立枣庄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枣综治办[2015]5号)成立了由市综治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组成的枣庄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通知》还明确了枣庄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规则,对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主要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各区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也相继成立了区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2015年8月21日,枣庄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台了《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爱心账户”管理办法》,设立了见义勇为“爱心账户”。葛川东、吴刚、赵荣金、武兴课、皮学龙、张宜伟、赵华锋7名见义勇为人员(家属)获得首批救助,每人每月500元,救助两年。进一步强化见义勇为工作体系建设,各区市综治办、各镇街全部明确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见义勇为工作,形成了市—区市—镇街三级工作体系。在经费保障方面,市财政在追加拨付奖励资金30万的基础上,将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四、强化典型带动,着力推树见义勇为英雄人物。为进一步提升见义勇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组织开展了“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活动。从市区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货运公司、客运公司所属专业客、货运职业驾驶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专职驾驶员和私家车驾驶员中评选出“见义勇为好司机”。同时,在全市组织开展优秀“见义勇为志愿者”评选活动,对主动提供见义勇为线索,热情为见义勇为人员服务、扶持救助困难见义勇为人员,热爱见义勇为事业的公民,授予优秀“见义勇为志愿者”称号。自2001年以来,我市共有20余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2015年12月2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评选活动表彰大会上,枣庄市薛城区汽车运输服务中心出租车司机绳明良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称号。12月24日上午,省委领导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玉同志在济南亲切接见会并慰问了绳明良同志。今年1月,绳明良和李健两名同志参加了由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主办的“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表彰颁奖晚会。 五、强化舆论宣传,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舆论宣传是推动见义勇为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运用各种手段,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见义勇为宣传工作,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崇尚公平、正义、文明的社会风气,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热情和勇气。2014年举办了学习贯彻《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培训班,邀请了省人大内司委调研员周吉俊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开展好见义勇为工作作了专题辅导。强化媒体宣传,发挥综治优势,建立与各大媒体的联系协作机制,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对近年来事迹特别感人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集中采访,制作了20期专题片在电台、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在枣庄长安网上对历年来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连载,目前已经连载50期。在枣庄市日报社头版整版刊登了“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专题工作纪实。在全市开展见义勇为集中宣传月活动,整合近年来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专题片制作光盘,在宣传活动中集中发放,并由各区市组织开展见义勇为专场文艺晚会。2016年8月,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主办,台儿庄区委、区政府承办的“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枣庄市见义勇为台儿庄专场文艺晚会在台儿庄府前广场隆重举行,在全社会营造出了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 2016年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在此,我代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向关心、支持我市见义勇为事业的各位理事、监事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2013年成立以来,基金会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全社会的好评,但是离社会的需要、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工作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开拓思路,强化措施,推动基金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报告完毕。 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7年9月7日) 各位理事、监事: 2016年度,基金会严格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较好地保障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就2016年终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入情况 本基金会2016年收入共计447340.45元,其中捐赠收入1000元;财政拨款30万元;银行利息146340.45。 二、支出情况 本基金会2016年支出共计763282.34元,其中:爱心救助金4.2万元(名单附后),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奖励31万元(名单附后),见义勇为先进人员慰问金8000元(名单附后),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宣传费2.4万元,见义勇为专项宣传费33万元(市见义勇为专项宣传费10万元,滕州市5万元,薛城区5万元,山亭区3万元,台儿庄区10万元),办公费5460元,审计费用1200元,生活补贴1.8万元,差旅费6533.50元(办理年检816.50,参加民政厅培训2899,参加台儿庄专题宣传活动2818),汽车运用费:18088.84元(保险费6725.84,燃油费10000,保养费1313,年检费50)。 三、年终决算 本基金会2015年结余15,632,316.97元,2016年收入447340.45元,支出763282.34元,年终结余15316375.08元。 四、2017年度预算 由于见义勇为事件发生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见义勇为工作和开支情况无法准确估计,2017年度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整体预算为奖励资金60万元(目前需支出:红十字会见义勇为先进个人32人16万元,2016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24人27.5万元,峄城区见义勇为人员杨曼10万元)、爱心救助金5万元、走访慰问金2万元、宣传费用10万元、办公经费5万元、聘用人员生活补贴3万。 共计85万元。 报告完毕。 葛川东、吴刚、赵荣金、武兴课、皮学龙、张宜伟、赵华锋7名见义勇为人员(家属)每人每月500元。 2016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奖金名单 奖励刘近春4万元;奖励贺现水、吕士法、于保会3人每人2万元;奖励白福恒、费玉坤、褚福臣、李宗斗、马雪磊、张海成、孙景镇、李陆、刘志刚、张兆田、侯传平、朱峰、陈增武、秦兴磊14人每人1万元;奖励刘茂泉、武兴保、高焕廷、王美玲、丁瑞华、徐长银、郭万廷、吴敬亮、吴娜、宁铁军、孙刚、丁福礼、张斌、冯孟宇14人每人5千元。 2016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慰问金名单 绳明良、赵鹏、李健、赵荣金4人每人2000元。 先进个人(群体)的报告 (2017年9月7日) 各位理事、监事: 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中规定的见义勇为行为确定的条件和程序,各区市在广泛宣传、逐级申报、严格审查、依法认定的基础上,在全市2016年出现的见义勇为人员中推荐了符合《条例》规定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16起、24人,拟在全市进行表彰。2017年2月15至17日,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有关同志通过召开座谈会,调阅公安部门有关案卷和实地查看等形式,对16起(24人)事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印证,经认真研究后认定其中共有16起、24名同志,事迹突出、影响面广,符合在全市表彰的条件,拟予以表彰,现提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审查。 为匡扶正义,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吕留成等14名同志“枣庄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宋宜元等10名同志“枣庄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奖励王海龙4万元;奖励吕士平、孙卓旗、周艳兵、闫德芳4人每人2万元;奖励吕留成、刘玉洋、张园玉、刘磊、袁伟、张广勇、许林林、胡雪冬、褚夫亮、褚超、褚夫松、孙大高12人每人1万元;奖励宋宜元、孙长金、宋名河、刘广剑、李志平、楚守国、任延伟7人每人5000元;并在全市通报表彰。奖金共计27.5万元。 具体事迹如下: 滕州市(4起5人) (一)吕留成 吕留成,男,1985年1月生,滕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出租公司驾驶员。 2016年6月13日凌晨2时许,在滕州赛阳橡胶公司工作的徐玲女士下班回家,当行至平行路与赵沟交叉口北50米时,被一辆急速行驶的货车蹭倒,当场昏迷,肇事司机逃逸。此时,吕留成师傅从西岗返回市区,发现了路上躺着的徐女士,他立即拨打120、110电话,此时正值深夜,路上能见度低、车速快,为了避免二次伤害,吕师傅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路障,并亲自站在伤者身边警示过往车辆,直到110、120到达现场后才离开,为救助伤者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第二天,吕师傅又几经周折找到伤者所住医院探望,并在徐女士住院期间多次询问康复状况,叮嘱徐女士安心养伤,目前徐女士已经康复出院。 被救人徐玲证明。 (二)刘玉洋、张园玉 刘玉洋,男,1991年2月生,枣矿集团田陈煤矿保卫科队员; 张园玉,男,1990年11月生,枣矿集团田陈煤矿保卫科队员。 2016年8月8日上午11时,枣矿集团田陈煤矿值勤队员张园玉看到一位妇女(滕州市鲍沟镇杨庄村村民柴东秀)边喊“救命”边向自己跑来。经询问得知一名老人(滕州市鲍沟镇杨庄村村民丁行兰)掉入塌陷井中(塌陷井由于地质原因自然形成,四周随时有塌陷危险,深约10余米),张园玉立即跑到现场,进行施救,由于井口狭窄,对施救带来诸多不便。张园玉叫来同事刘玉洋一起施救,两人先让落井老人把绳索系在自己腰部,随后合力一起往上拉,这时正值中午天气炎热,井深10余米,井内缺氧严重,老人体力渐渐不支,随时有窒息的危险,两人拼尽全力向上拉,经过10分钟的奋力施救,终于把老人从井底解救了上来。由于解救及时,老人身体没有受到严重伤害,被赶来的家人接走。 目击人柴东秀,被救人丁行兰证明。 (三)吕士平 吕士平,男,1964年12月生,滕州市官桥镇时村村民(治安积极分子)。 2016年6月22日上午10时许,吕士平发现一名大约30岁左右的陌生男子,在时文波家门口走动,形迹可疑,当想去问个究竟时,该男子已不知去向,凭直觉判断,那名陌生男子翻墙进入时文波家中。吕士平立即召集附近村民在时文波家外围堵犯罪嫌疑人,然后,带领时洪关、时培西翻墙进入时文波家,看到时文波家堂屋门已被撬开,屋内一片狼藉。犯罪嫌疑人发现有人进来,夺门而逃,翻过墙头,准备逃窜。吕士平快速翻墙追赶,追至犯罪嫌疑人1米左右时,犯罪嫌疑人用手中的铁棍向吕士平猛砸过来,吕士平快速躲闪,死死地抓住铁棍,在争斗过程中,附近村民及时赶来和吕士平一起将小偷制服。随后,官桥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该嫌疑人朱某,自今年4月份以来,先后窜至南沙河、官桥等镇,采取翻墙入院、撬门别锁等手段,先后实施盗窃20余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 滕州市官桥派出所证实。 (四)孙卓旗 孙卓旗,男,1989年10月生,滕州市龙阳镇西朱仇村村民。 2016年7月8日上午9时许,龙阳镇龙阳街北首十大碗饭店突然起火,正在对面超市上班的孙卓旗,看到后,立即跑到对面加油站提起五个灭火器飞奔到饭店,进行灭火。此时,路过的龙阳派出所民警立即停车参与救援。此时孙卓旗不顾生命危险,冒着浓烟钻进操作间,找到煤气罐,拔掉管道接口,封闭煤气口,拖拽出来。凭着曾在加油站的工作经验,孙卓旗在问清店员电源情况后,立即跑到对面加油站关闭电源总开关,这一系列专业性的行动对于整个救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此时得知饭店二楼内有4个孩子,孙卓旗安排群众找来梯子,拿来两床棉被,经过警民的同心协力,4名儿童被成功救出。随后用消防栓和接好的水龙头对操作间进行灭火和冷却处理,把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目击人赵恒军、袁崔英,十大碗饭店老板王震证明。 薛城区(3起5人) (五)宋宜元、孙长金、宋名河 宋宜元,男,1963年4月生,薛城区园林处工人; 孙长金,女,1957年6月生,薛城区园林处工人; 宋名河,男,1947年5月生,薛城区园林处工人。 2016年4月11日上午8时许,宋宜元、孙长金、宋明河同志驾驶刚加满水挂着“薛城园林001”牌子的洒水车行驶在城区黄河路段,正准备到街头为绿化带苗木浇水,忽然看到前方五六十米处的路边腾起鼓鼓浓烟,判断可能有火灾发生,便立即开车赶了过去。宋宜元驾车来到着火现场后,发现一家饭店伸到墙外的抽油烟机烟道着火,同时抽油烟机上方的塑料板门头也被引燃,火势凶猛,火苗窜起有好几米高,室内也着了火,而饭店后面几米处就是楼房住家,周围都是店面,店面的广告牌都是泡沫板等易燃材料,火势紧急,消防车还赶到,如立即将火扑灭,后果不堪设想。水火无情,面对这种情形,宋宜元赶紧进行水车加压,而孙长金、宋名河两名同志迅速拿起喷灌水管,打开水龙头进行灭火,几分钟后大火被扑灭,避免了危险的发生。 老临城风味菜馆老板王德国证明。 (六)刘 磊 刘磊,男,1975年4月生,枣庄市公交公司BRT快速公交公司驾驶员。 2016年11月11日下午2时许,刘磊驾驶B1线鲁D86286车辆行驶到南石站的时候,上来一位30多岁男乘客(陶某),从前门上车后,就开始自言自语,车辆行驶不久,陶某掏出一把30cm长的尖刀,在车上对乘客比划,车上的乘客顿时惊慌起来。此时车上有100多名乘客,一旦男子动刀行凶,后果不堪设想。刘师傅当机立断,停下车,一边疏散乘客,一边与其周旋,在车上大部分乘客都撤离的情况下,刘师傅出其不意一把夺过该男子手里的尖刀将其控制住,并拨打110。薛城区凤鸣湖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其带走,经调查,陶某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当日手持水果刀在公交车上肇事肇祸,经批评教育并责成监护人加强监护。 薛城区凤鸣湖派出所证实。 (七)袁 伟 袁伟,男,1982年2月生 ,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驾驶员。 2016年8月9日上午10时许,袁伟驾驶鲁D86112号2路公交车行驶在枣曹路上,路经陶庄镇山家林十字路口处,突然发现左前方一辆轿车前引擎盖窜出火苗,轿车驾驶员紧急停在隔离带旁,并从车上下来一对母女。袁伟驾车行驶出一定安全距离后,停靠在路边,简单向车内乘客告知稍等,便拿起灭火器向起火轿车奔去。袁伟赶到轿车旁,将灭火器喷嘴口对准火焰下方进行喷射,经过1分钟扑救火势得到控制,袁伟转身叮嘱轿车驾驶员尽快将车托离车道,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视频材料证明。 山亭区(2起5人) (八)张广勇 张广勇,男,48岁,山亭区店子镇剪子山村支部书记。 2017年1月6日上午12时许,张广勇骑车到村后的果园去修剪果树。路经张召坤家时,看见从院子里冒出浓雾,还有一股呛人的气味。张广勇立即停车查看,发现大门紧锁,家里没有人。火势迅速蔓延,张广勇立即呼叫村民前来救火,并从邻居家借来竹梯翻墙而过,进入院内一股热浪迎面扑来,但他并没有退缩,立即找到水缸,用水桶打水开始灭火,可是火势并没有控制住。这时,有村民喊道,快点切断电源,可是屋里烟雾太大,一时进不去人。于是他在院子里找了个棍棒,砸碎了玻璃,毫不犹豫地冲进屋里,但是屋内燃烧物和起火点也因浓雾看不清楚。在一番寻找下找到了电闸,切断了电源。他的身上被烫伤了,但他不顾疼痛,继续灭火,并组织村民向大火喷水,经过大家同心合力的奋战,最后终于将大火扑灭。经初步统计,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 受益人张召坤证明。 (九)刘广剑、李志平、楚守国、任延伟 刘广剑,男,1965年6月生,山亭区山城街道横岭村党支部书记; 李志平,男,1962年1月生,山亭区山城街道横岭村科技主任; 楚守国,男,1974年2月生,山亭区山城街道横岭村村民; 任延伟,男,1978年3月生,山亭区山城街道横岭村村民。 2016年6月4日晚,刘广剑听村民反映,村北桃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横岭埠村遗址”)有陌生人走动,引起了刘广剑的警惕。他立即叫上李志平、楚守国、任延伟,乘坐任延伟的昌河汽车,前往察看。在村北约有300米处,将车停下,进入桃林察看,突然听到桃林深处有挖掘的声响,四人继续前行,走到近处,刘广剑用手电筒一照,发现四个男子正在遗址处钻探打洞。刘广剑大喝一声:“干什么的?”四名钻探者转身逃向了茂密的桃林。刘广剑等4人立即追赶,突然窜出一人,手持一米多长的钢钎,向四人扫来,任延伟举起木棍还击,不料木棍落空打在地上,断为两截,面对手持钢钎的歹徒,刘广剑临危不惧,大喝一声:“一起上!”四人同时扑向歹徒,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把其牢牢地摁在地上。这时,刘广剑感到右小腿钻心地疼(被歹徒用橡皮枪打伤),他一瘸一拐地站起来,让李志平、楚守国二人看押歹徒,他又和任延伟往桃林深处追击逃跑的另外三人。由于天黑林密,追击未果,刘广剑忍着腿疼,拨打110报警。随后四人将抓到的歹徒押至村办公室交给了及时赶来的公安干警。 山亭区山城街道派出所证实。 市中区(3起3人) (十)许林林 许林林,男,1987年7月生,市中区永安派出所辅警大队长。 2016年4月28日凌晨4时许,许林林在夜巡下班后与同事王海鹏开私家车回家的途中,路经市中区经济开发区谷山路路段时,发现一辆电动车倒在路边,一名妇女(永安镇寨子村村民李某)倒在车旁,四周无人,他迅速上前查看,发现该妇女满脸是血陷入昏迷。许林林迅速拨打120和122。待120急救车来到之后,许林林让同事王海鹏保护好现场,等待122出警勘查现场(经调查事故原因为李某高血压突发导致昏迷),自己配合120急救人员将李某送医院抢救,并为其缴纳医药费。许林林在医院细心照顾,等到病人被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后,一颗悬着的心才平静。待病人清醒后,许林林又帮助联系了病人家人,等到李某的家人赶到,才默默的离开。 经事后了解,李某病情较为严重,如不及时施救将危机生命。 被救人丈夫马运财证明。 (十一)周艳兵 周艳兵,男,38岁,枣庄联通公司市中分公司职工。 2016年5月16日凌晨2时许,市中区广场花园小区14号楼二单元201室突发火灾。当时正值深夜,正在熟睡中的周艳兵被燃烧的噼啪声惊醒,他往窗外一看发现2楼浓烟滚滚,漫天火光。住501室的周艳兵赶紧叫醒家人,边打电话报火警,边从六楼到一楼挨家挨户地敲门叫醒邻居。当时火势凶猛,情势紧急,但凌晨正是人的熟睡期,邻居们一时难以叫醒,周艳兵仍然不顾呛人的浓烟,坚持把邻居全部叫起来,并组织大家迅速有序地撤离到楼下,聚在安全地带。随后消防官兵及时赶到,终于将大火扑灭。待消防官兵离开,周艳兵又带领邻居对存留火星进行了处理,避免再次发生危险。 经调查,201室长期无人居住,家中电路老化导致起火,该户居民家已被完全烧毁,二楼至六楼阳台玻璃均破损。参与救火的消防员表示,楼顶有防水的油毡,引火快、火势大,虽然只有三五分钟疏散人员的时间,但这三五分钟的每一秒都是性命攸关的瞬间,正是周艳兵的及时提醒和疏散下,给大家带来了撤离时间。 市中区光明社区支部书记许双全证明。 (十二)胡雪冬 胡雪冬,男,1968年12月生,市中区水务局抗旱服务队长。 2015年9月份,市中交警中队长王济东和民警马阳在龙头路枣庄市市立医院附近查堵黄标车。当天下午三点多钟,胡雪冬驾驶私家车,前往市立医院就诊。行至龙头路丁字路口时,突然发现左前方有一辆墨绿色轿车急驶而来,引擎盖上趴着一名交警同志。情况十分危急,此时胡雪冬猛打方向盘,将肇事车辆堵截在马路中间。肇事车辆后退两米,猛踩油门顶着交警向左侧路沿石方向猛冲,胡雪冬不顾个人及妻子的安危,急速前行至肇事车辆前,使之无法逃脱,交警同志没有受伤,避免了更大伤亡损失。 市中区交警中队长王济东证明。胡雪冬系2012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救助被汽车撞伤父女。 峄城区(1起3人) (十三)褚夫亮、褚超、褚夫松 褚夫亮,男,1978年9月生,峄城区青檀寺景区员工; 褚 超,男,1981年1月生,峄城区古邵镇后朱园村村民; 褚夫松,男,1971年12月生,峄城区古邵镇后朱园村村民。 2016年9月16日中午12时许,褚夫亮、褚超、褚夫松三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茅村电厂买树回来途中,途经单庄村口桥边时,看见路西水塘中一名儿童在路西水塘中挣扎。三人立刻向水塘冲过去,发现儿童已沉入水中,在褚夫亮、褚夫松分别拿着大扫帚和长棍施救困难的情况下,褚超二话没说,果断跳入水塘中,潜入水底,搜莫了大约5、6分钟,才碰到儿童的身体,费劲力气将其拖出水面。站在塘边的褚夫亮和褚夫松马上接过儿童,发现儿童面孔已经发青,情况十分不好,二人利用平时掌握的急救常识,将儿童翻过身趴在台阶上,摁压大约5分钟后,孩子慢慢苏醒过来。 视频材料证明。 台儿庄区(3起3人) (十四)孙大高 孙大高,男,1980年2月生,台儿庄区泥沟镇夹坊村村民。 2015年2月6日晚7时许,夹坊村村民邵长英骑着电动三轮车回家,途经北洛村,由于年龄大、身体疲劳不慎撞到路边桥墩上,左腿膝盖部粉碎性骨折,情况十分危急。此时,在家做饭的孙大高听到邻居聊天得知情况,立即赶到事发地并拨打120。可是事发地距离医院比较远,孙大高怕耽误时机便自己开车将邵长英送到医院救治,后又返回村里通知其家人。邵长英在医院治疗三个多月后平安康复回家。 被救人丈夫李德安证明。 2015年12月在枣台路夹坊加油站南,一辆红色雪佛兰轿车撞到路边大树上,翻入沟底,驾驶人满脸是血,不省人事。此时,泥沟镇夹坊村村民孙大高和杨金奎开车到台儿庄市区路过此处,发现了车祸现场。孙大高立即下车把伤者抬到自己的车内赶往台儿庄医院进行抢救,并为其缴纳2000元医药费。由于伤者得到了及时的抢救,手术后顺利脱离危险,孙大高才放心地离开医院。 被救人孙法超证明。 (十五)王海龙 王海龙,男, 1981年4月生,台儿庄区泥沟镇夹坊村村民。 2016年5月14日下午1时许,王海龙骑电动车在台儿庄文化路从东往西回家,经过农商行东侧,看到一辆轿车和一辆电动车相撞,骑电动车的女子右腿被撞躺在地上无法动弹,甩出不远的儿子额头和脖子都已出血,躺在地上大哭。王海龙看到后急忙拨打120,又向撞晕苏醒后的这名妇女要来了她丈夫的联系电话,待她丈夫来到后,急救车也同时赶到,王海龙和她丈夫及医护人员一起把受伤的母子抬上急救车,才离开回家。 被救人丈夫胡波波证明。 2016年7月28日下午4时许,王海龙骑摩托车前去泥沟镇小张山头村姥姥家,当天天气炎热,王海龙便去位于村西部的采石坑(因采石形成,约5米深)洗澡,突然听到有小孩喊救命,他急忙赶去,看到两名少年(贺宁、张硕)在坑内扑腾着喊救命,王海龙快速跳进坑内,把两名少年托举到岸上。两名少年被救后,虽脸色苍白,但王海龙检查二人身体并无大碍,便嘱咐他们快点回家。 被救人父亲贺敬民、小张山头村委员会书记张方文证明。 2016年8月23日下午2时许,准备外出的王海龙通过村民赵娟和孙茂安得知自家地附近停着一辆轿车,车内有个妇女正在哭。王海龙和赵娟迅速赶到车旁,发现车窗都已紧闭,一名妇女在车内口吐白沫。王海龙立即拨打120,随后拉开车门,他看到一瓶敌敌畏农药放在副驾驶的脚垫上,他快速把副驾驶的座椅放倒,和赵娟一起把这名妇女驾到到副驾驶上躺下。由于120急救车还未到,王海龙怕耽误时间,他快速开着这辆轿车赶往台儿庄中医院,赵娟一路上抱着这位妇女,身上有的皮肤已被农药烧破。经过抢救妇女的病情暂时得到了控制,随后王海龙又陪同妇女的丈夫一起把这名妇女送到市立医院。由于治疗及时,这名妇女已康复出院。 被救人王允、泥沟镇夹坊村妇联主任靳金英证明。 (十六)闫德芳 闫德芳,男,1957年8月生,台儿庄穆柯寨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7年1月26日下午2时许,在台儿庄古城采购部紧邻的一个池塘里,一名8岁儿童不慎落入水中。正在此处办理业务的穆柯寨酒业公司经理闫德芳见状,在不知池塘水最深处达2米的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水中进行施救。由于施救及时,儿童被救出,并送到孩子姥姥手中。当时气温最低达到零下4度浑身湿透,站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的闫经理在得知孩子并无生命危险后就转身默默离开了,没有留下任何个人信息。 被救儿童姥爷金明伦证明。 一、拟表彰先进个人名单(14人) 吕留成 滕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出租公司驾驶员 刘玉洋 枣矿集团田陈煤矿武装保卫科队员 张园玉 枣矿集团田陈煤矿武装保卫科队员 吕士平 滕州市官桥镇时村村民(治安积极分子) 孙卓旗 滕州市龙阳镇西朱仇村村民 刘 磊 枣庄市公交公司BRT快速公交公司驾驶员 袁 伟 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驾驶员 张广勇 山亭区店子镇剪子山村支部书记 许林林 市中区永安派出所辅警大队长 周艳兵 枣庄联通公司市中分公司职工 胡雪冬 市中区水务局抗旱服务队长 孙大高 台儿庄区泥沟镇夹坊村村民 王海龙 台儿庄区泥沟镇夹坊村村民 闫德芳 台儿庄穆柯寨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拟表彰先进群体名单(10人) 宋宜元 薛城区园林处工人 孙长金(女)薛城区园林处工人 宋名河 薛城区园林处工人 刘广剑 山亭区山城街道横岭村党支部书记 李志平 山亭区山城街道横岭村科技主任 楚守国 山亭区山城街道横岭村村民 任延伟 山亭区山城街道横岭村村民 褚夫亮 峄城区青檀寺景区员工 褚 超 峄城区古邵镇后朱园村村民 褚夫松 峄城区古邵镇后朱园村村民
2016年见义勇为爱心救助金名单
关于申请表彰2016年见义勇为
拟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