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公证在预防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精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创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为有效化解刑事案件带来的社会矛盾、促进诉源治理做出积极探索。 近期,枣庄市司法局指导滕州市公证处、峄城公证处与当地检察院、公安局联合下发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该《制度》从制定依据、适用原则、范围和程序等方面对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的提存作出了具体规定,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的衔接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有力保障了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建立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制度,是公证机构与检察机关合作开展提存公证的初次尝试,是对公证服务方式的一次创新探索,充分彰显了公证在预防纠纷、维护法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体现了司法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的法治精神。 据悉,枣庄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提存公证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公证参与检务辅助事务工作的品质和效能,不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的衔接适用,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供稿:枣庄市司法局公法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