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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强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来源:编辑:时间:2019-12-06

 

枣庄市在省委依法治省办举办全面依法治省专题培训班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题培训班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副省长范华平和司法厅厅长解维俊讲话精神,并重点就枣庄市存在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和败诉率高等问题作部署。枣庄市司法局相关业务部门迅速行动,在全面摸清底数,详细查找问题症结的情况下,采取针对性措施,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原来的17.9%提升到45.5%,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0%提升到46.1%,败诉率由原来的38.2%降低到22.4%,缩小了与省内先进地市的差距,提升了枣庄市行政应诉工作整体水平,促进了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

领导重视 组织有力

  枣庄市司法局将负责人出庭应诉和降低败诉率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区(市)司法局长为成员的工作推动小组,局长一周听取一次专题汇报,调取工作进展,对有关部门工作不力的,层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长,全力赢得市政府领导支持,争取被诉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确保分管、协管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减少行政诉讼败诉率。

全面摸排 深入实地督导

  一方面,在枣庄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调度汇总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败诉情况,另一方面,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无缝对接,获取两级法院掌握的详实数据,梳理出落后的3个区(市)政府和10个市直部门,利用两周的时间,逐一与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面对面座谈交流,明确要求提高重视程度,采取有力措施,大幅提升负责任人出庭应诉率和胜诉率,确保不拖全市后腿。

明确责任 通报激励后进

  针对部分单位负责人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出庭应诉是法制和业务部门的工作,胜诉败诉无所谓”的意识和想法,枣庄市政府在全市对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进行通报,市长石爱作在市政府40次常务会议上专门就该通报中落后单位进行点名批评和提出要求;11月16日,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败诉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明确要求各(市)党委书记、区(市)长以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两次通报内容,真正让市、区(市)主要领导重视,让工作落后的部门单位脸上挂不住、坐不住和行动起来。

建章立制 完善工作制度

  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从法定职责、负责人界定、应诉情形和推动落实等方面作出要求,其中,对政府作为被告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接到法院书面要求负责人出庭的,层报至政府主要负责人签批分管、协管负责人出庭,对部门作为被告的,接收到法院出庭文书后,做好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准备的同时,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司法行政机关接到备案后,再采取电话、书面或者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跟进落实,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目前,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全部由分管市长或者政府秘书长出庭应诉。

共享互助 强化部门协作

 政府和法院是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共同主体,对法院书面要求负责人出庭应诉仍不出庭的,枣庄市采取建议法院向监察机关、上级机关制发司法建议书。与两级法院建立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通告负责人出庭应诉数据,抄告案件开庭情况,以便司法行政机关有针对性督促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同时,明确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应诉部门和法院系统行政庭联络员,以便更便捷高效的获取、筛选和分析负责人和败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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