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并专门作出批示。成立枣庄市法律顾问委员会,设立市政府法制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印发《关于建立法律专家库和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下发《关于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专家库成员和法律顾问,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区(市)、镇(街)三级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目前,全市共聘任法律顾问164名。 市委、市政府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组织法律顾问参加专题会议、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等重大决策事项研究会议145次,提出合理化建议238条;参与审议和修改《枣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29件,提出修改建议463条;参与枣庄机场建设等政府重大经济项目、招商引资谈判148起,制定审核各类经济合同217份,涉及投资金额过千亿元;参与企业破产改制、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进京非访等重大涉法事项调处269次,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等案件论证195件,有效避免了社会矛盾的激化。持续开展“双百互联”活动,组织全市100名政府法律顾问联系帮扶100家重点困难企业,帮助企业破难题、解实忧。 制定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相关会议、工作考核、工作报酬、档案管理等制度,每年初印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点》,为政府法律顾问依法履职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更新退出机制,根据考核结果,聘期届满清退不合格法律顾问4名,确保法律顾问切实发挥作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市县两级法律顾问进行集中培训,有效提升了他们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