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台儿庄区司法局坚决落实区委“抬高标杆、争先进位”的要求,坚定争先进位的信心和决心,明确跨越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凝心聚力,创新工作,不断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迈向新台阶,先后荣获国家级荣誉1项、省级荣誉3项、市级荣誉1项。 台儿庄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充分发挥组织牵头作用,创新建立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主体责任的责任、任务、考核“三大清单”制度,全区6处镇(街)和59个单位(部门)纳入了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范围,先后组织两次考核并予通报,形成了普法“集团化作战”新格局。协助出台并落实《台儿庄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意见》,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德润校园·法佑成长”校园法治文化系列活动,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大重点人群普法取得新突破。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基地”。实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改造,接待大厅面积210平方米,设置社区矫正、公证办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8个工作窗口,设置智能触摸查询设备、多功能室,并安装了远程会见系统,提供人民调解、公证办理、安置帮教人员远程会见等服务。完成了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基本满足了基层群众法律需求。 涧头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强化维稳基层基础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落实人员、场所、设施、经费、制度“五个保障”,在医院、景区、信访、交警等矛盾易发多发重点部门派设了专业性较强的人民调解员。2017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杜绝各类民转刑案件45起。同时,指导涧头集镇整合镇直政法、信访、综治等部门力量,在全市率先建立镇级矛盾调解中心,搭建了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平台,形成了“一个窗口来受理,一个案子包到底,一支队伍保稳定,一个平台多功能”的“四个一工作模式”,全镇社会矛盾发现、控制、处置水平不断提高,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明显减少,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在“十九大”安保维稳及日常维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涧头集镇薛庄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坚持“抓基层,强基础”,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结合群众法治文化需求,全力推进特色鲜明不同类型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初步形成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目前,全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已有6个。 区司法局党总支被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以巡查整改为契机,以擦亮“司法惠民做先锋”党建品牌、丰富品牌内涵为抓手,强力推进各具特色的“支部工作法”,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抓好党组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建设,抓实抓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党组织核心和引领作用不断增强。2017年党建示范效应不断提升,先后有区内外21次、60余个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前来观摩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