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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敬艳到 各区(市)院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来源:王栋编辑: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时间:2018-09-12


9月11日至12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敬艳集中利用一天半的时间,连续对全市六个基层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期间,张敬艳检察长一行实地查看了各区(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班人员办公地点,查阅了工作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区(市)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明确要求。

张敬艳检察长强调,要下大气力把“工作专班”建设好,人员配齐,制度健全,设施完备,为做好长期开展专项斗争打下坚实基础。要真正把专班打造成扫黑除恶工作的枢纽,树立检察形象,要切实担负起上传下达、总结经验、统计报表等各方面工作,持久用力,统筹兼顾,把工作做实做细,把资料收集齐全,做到精细、精美,真正展现出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成效。

张敬艳检察长对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识再提高。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把专项斗争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来抓。二要办案再精准。对案件要准确把握定性,确保准确无误,勿枉勿纵。全市实行涉黑涉恶案件周报制度,细致审查,严格把关。三要治理再深入。要通过办案,以案释法,进行类案分析,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管理制度漏洞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参与综合治理。全市检察机关要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活动,依托派驻基层检察室深入基层,进乡村、进农户、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政策,摸排线索,了解情况,提出对策,为基层组织建设、政权巩固贡献检察力量。四要配合再密切。既要加强内部配合,也要注重外部协作。要积极总结报送典型材料和经验做法,让扫黑除恶工作走在前列,争做先进。

市院办公室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志陪同督导,各区(市)院检察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陪同督导或参加座谈。

(市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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