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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锁》在市中区院开机

来源:王星编辑: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时间:2017-08-25

微电影《锁》在市中区院开机

 

8月15日,市中区院举办法治教育微电影《锁》开机仪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枣庄日报社社长王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春,市中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忆青出席开机仪式。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泽新主持了开机仪式并致辞。市中区广播影视总台和市检察院未检处负责同志,微电影制作方江苏微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演职员,各级媒体,及该院全体党组成员和干警参加了开机仪式。

拍摄法治教育微电影是该院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新媒体时代特性,创新性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途径、新尝试。这种法治教育方式,青少年更易接受,启迪作用更直观、更深刻,同时,对检察工作也是一种很好的宣传。《锁》是根据该院办理的真实案例改编,剧本也由该院检察官参与编写、修改,部分主演也由办案检察官担任。该剧通过描写检察官在办案中对一名失足少女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循循善诱的教育开导,不仅打开了少女身上的铁锁,也开启了她心中的枷锁,使她重启新的人生。

开机仪式上,金春主任对微电影的开机拍摄表示祝贺,对该院紧紧抓住新媒体时代网络文化发展机遇,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资源,不断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给予充分肯定。金春主任要求,要注重新媒体与青少年法治教育相结合,以优秀的作品弘扬检察精神,凝聚精神力量;要以更加符合艺术规律要求的手段去挖掘发生在身边的事迹,切实提升作品创作质量;要善于利用各类宣传媒介的优势,尤其要“插上新媒体的翅膀”,努力把检察宣传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市中区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枣庄日报社社长王春和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春为仪式揭幕

开机仪式现场

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春出席仪式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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