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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19日起,枣庄公安开展“集中办证周”活动

来源:编辑:时间:2021-04-28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枣庄公安户政部门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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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枣庄市公安局联合市教育局定于4月19日—25日组织开展为全市中小学学生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集中办证周”)活动,保证全市中小学校学生顺利参加会考和中考、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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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至25日

全市所有户籍派出所
周末停休  中午停休
每日工作时间延长至1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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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办证周

01
活动对象
全市年满16周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及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即将到期的中小学生。

02
活动方式、地点
活动期内,山东省内户籍人员首次申领不受户籍地限制。有办证需求的中小学生可就近到我市任一户籍派出所办理。

03
活动要求
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梳理辖区内年满16周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以及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即将到期的适龄学生人员名单,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逐一通知到每个家庭、每位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广泛宣传“集中办证周”活动,提前告知未申领居民身份证学生做好申领准备,提醒已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学生查验证件有效期,视情做好换领、补领,未满16周岁的学生也可自愿申领。
注意事项

1、请穿深色有领或圆领上衣;
2、人像要求清晰,神态自然,要将眉毛、耳朵露出;
3、请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框架眼镜或耳环等饰品;
4、请勿染发、化浓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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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办证周期间,我们将通过“明白纸”“办证指南”以及通过“学生家长群”发送活动通知等方式,广泛宣传活动注意事项,在全市户籍窗口“全时段”错时延时服务的同时,组织广大户籍民警开展“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最大限度为需办证学生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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