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局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宪法修正案》,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宋丙干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局在家党委成员出席会议。有关警种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市公安局党委和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坚决拥护《护宪法修正案》。一是领导带头,迅速传达学习。党委成员要主动带头,先学一步,紧密联系实际学懂弄通做实。各级党组织要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28日党员活动日”的重要内容,原原本本学、持续深入学。机关党委、政治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好全市公安机关的学习活动,确保每一名民警和党员都能熟知要义,并贯穿到具体工作和行动中。二是立足实际,做好结合文章。要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超前谋划、积极稳妥地推进警务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要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市局出台的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项措施的落实,推进扫黑除恶、严打黄赌毒、严打环境领域犯罪、“一村一警务助理”等工作,不断提升“平安乡村”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要围绕宪法修正案的实施,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加强民警的执法理念教育和执法培训,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注重传承,壮大红色基因。牢记“红色基因就是要传承”的要求,加强公安队伍党的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红色基因在枣庄公安注入血脉、代代相传。四是改进作风,切实管好队伍。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服务群众意识。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从严从实抓好队伍管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会议指出,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年初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的部署,牢牢把握“补短板、强基础、上台阶、求突破”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担当实干、团结奉献、廉洁勤政、争先创优“四种意识”,围绕基层、实战和中心工作出实招、做表率,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推动我市公安工作整体向前发展。要把争先创优作为基本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着眼长效,加强组织领导和可行性研究,结合省厅综合考核,研究推出一批创优项目和亮点品牌,健全配套机制,量化、细化出具体的目标要求、措施方法、责任分工和任务表,并在2018年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扎扎实实的体现出来,为全市公安工作“上台阶、求突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