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来临之际,6月29日枣庄中院隆重举行“光荣在党50年” 纪念章颁发仪式。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英出席仪式,党组成员、副院长吴修国主持仪式。 仪式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家金宣读了荣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党员名单,党组书记、院长孙英为荣获纪念章的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荣获纪念章的老党员代表宋朝文作了发言。 孙英院长向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表示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向老同志们为党和人民法院事业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孙英院长指出,“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印证的是忠诚,诠释的是担当,树立的是标杆,全市法院广大党员干警要认真学习继承发扬老党员、老同志的优良作风和宝贵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实干、砥砺前行,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法院建设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获得纪念章的党员代表以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