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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中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来源:编辑:时间:2021-06-02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6月1日,枣庄中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未成人司法保护工作,发布典型案例。中院党组成员刘真政出席发布会,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研究室(新闻办)负责人参加发布会。山东广播电视台、大众网、齐鲁晚报、山东法制报、枣庄广播电视台、枣庄日报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近年来,枣庄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以“立足审判,适度延伸”为思路,结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打造了以“审判机构多元化、审判制度规范化、刑罚适用轻刑化、管护帮教社会化、权益保护全面化”为特色的“枣庄少审品牌”,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少年审判工作,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庭审模式改革创新。推行圆桌审判模式,调整法庭席位设置,审判人员、公诉人员、被告人、辩护人、合适成年人、心理咨询师等诉讼参与人围着圆桌而坐,营造兼具宽松和严肃的庭审气氛,减少了未成年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的孤立感、恐惧感、紧张感和羞耻感,让其充分表达。

二是坚持心理干预制度。高度重视心理干预在少年审判中的作用,率先建立了“庭前评估、庭中教育、庭后疏导、判后帮教”四位一体的心理干预运行机制,使心理干预贯穿于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和宣判后的全过程。

三是坚持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记录封存。封存以后,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该记录不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四是建立撤销监护人监护权案件审理长效机制。联合检察院、民政局制定监护人撤销监护权案件操作规程,对符合撤销监护权情形的案件快立、快审、妥善安置,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五是坚持未成年人帮扶制度。与市司法局联合建立了枣庄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库,依托枣庄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从全市律师队伍中遴选了首批30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奉献心和责任心、专业水平高的律师,为全市法院审理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下一步,枣庄法院将继续深化少年审判专业化路径,不断加强完善少年审判特色机制。案件审理中,在诉讼权益保障、法律适用、法庭规则规范等方面,突出专业化要求,注重调研总结,推进改革创新。对已经建立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队伍,枣庄中院将加强对接,定期总结交流。另外,还将根据少年审判的需要,汇集各方力量,推动“少年法庭心理专家库”“专业司法社工队伍”“专业社会调查员队伍”“合适成年人队伍”“法治宣讲志愿者队伍”及“社会观护专业队伍”建设。深化法治教育的力度和广度,重点针对校园欺凌、网络性侵、留守儿童犯罪及被害等问题,加强法治教育工作。同时,继续做好未成年人帮扶帮教,开展多种形式的司法救助,切实保障涉诉未成年人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发布会上还发布了王某某网络打赏案,安某虐待幼童判刑并被从业禁止案,刘某侵害亲生子生命权被依法撤销监护权案,吴某某、曹某某利用网络欺骗幼女强奸案、朱某某无证驾驶致交通事故案等五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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