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政法 > 法院

枣庄中院与人保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编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时间:2019-02-01

4.webp.jpg3.webp.jpg2.webp.jpg1.webp.jpg

2019年1月30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枣庄中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下称人保公司枣庄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人保公司枣庄分公司举行。枣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姜传兴以及人保公司枣庄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杨志勋出席签约仪式。

战略合作协议旨在通过“保全+救助”运作机制,去中介费和牺牲一部分险种利润,放大财政救助资金,达到超效率使用财政资金的效果,通过执行救助保险赔付给困难申请人;执行救助保险公示救助流程和结果,接受监督,确保规范经营,专款专用。

这一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落实,能够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服务衔接司法实务,撬动大量社会资源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在保险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之间搭建桥梁,切实减轻申请人经济负担、化解执行风险、保障当事人利益,对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意义深远。双方的跨界合作,既是对上级法院“保全+救助”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又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的创新。双方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助推智慧法院建设也具有现实意义。

合作协议除运用“保全+救助”新模式解决执行难外,还拓宽了执行悬赏、司法人员履职、破产管理人责任等保险。同时,双方在解决司法拍卖执行不畅、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机制”方面也达成了战略协议。

Copyright 2017-2018 www.zzszf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十楼
备案号:鲁ICP备140253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