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12月4日,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枣庄中院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组织法官宪法宣誓 上午10点15分,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克国作为领誓人,带领中院员额法官,面向国旗,高举右拳,庄严宣誓。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组织部分法官成立法治宣传队,在市中区光明广场搭建普法宣传咨询台,通过发放法律读本、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宪法精神和诉讼知识,引导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 邀请枣庄经济学校60余名师生走进中院,参观学习。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同学们先后参观了院史馆、信息集控中心、图书馆、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场所,实地了解了法院的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和诉讼程序。综合审判庭法官结合审判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最后,同学们穿上法袍,拿起法槌,走上审判台,体验了作为一名法官所特有的公正、威严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