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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实施意见提升全省行政执法队伍能力

来源:山东司法编辑:admin时间:2022-04-04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全省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聚焦当前全省行政执法队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提出“四大工程”建设,出台11项具体举措,就提升全省行政执法队伍能力作出安排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

实施政治铸魂工程,夯实忠诚根基。要强化党建引领,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批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持续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进一步筑牢忠诚之魂,夯实忠诚根基,以执法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要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在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岗位培训、专题培训等培训计划中增加以忠诚、担当、奉献为重点的宗旨教育内容,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实施意见》提出

实施业务强基工程,提高队伍素质。要加强执法知识培训,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专题法律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行业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要提升执法实践能力,建立执法大练兵制度,每2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执法大比武,探索建立实战练兵基地,开展模拟现场执法,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要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省司法厅研究制定《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形象。

《实施意见》提出

实施激励暖心工程,激发干事热情。要推进行政执法“智库”建设,建立执法专家人才库,制定“智库”入选标准、流程、管理方式、激励措施等,发挥执法专家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行政执法标兵选树活动,省司法厅组织在全省范围内每2年选树100名“执法标兵”。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司法厅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收集、发布工作,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建设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库。对正面典型案例有突出贡献的行政执法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选拔为行政执法专家人才和行政执法标兵。

《实施意见》提出

实施奖惩促进工程,鼓励担当作为。要建立健全表扬奖励机制,对在查办重大行政违法案件、重大活动保障、承担重要执法任务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记功、嘉奖等奖励。要建立健全失职追责、尽职免责机制,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具体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作风粗暴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符合免责条件的按程序免于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已按程序纠错的执法人员,按规定信任使用,营造鼓励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工作氛围。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职业保障机制,依法依规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依法为执法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落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执法人员,按规定给予必要保障和激励。

《实施意见》要求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经费,确保与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求相匹配。要注重宣传引导,发现、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广泛宣传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工作成效。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指导协调、跟踪督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下指导和监督,加强省级制度设计,强化系统内标准统一,推动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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