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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的通告

来源:枣庄市委政法委政治安全和维稳指导科编辑:admin时间:2022-08-18


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方机构备案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第三方机构备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鲁政法〔2022〕14号)和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枣办发〔2022〕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枣庄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库,现面向社会开展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在行政审批、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业务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或法律服务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评估内容、评估程序、方式方法等,具备运用科学方法对重大决策事项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因素进行调查、识别、分析相关能力。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4.有5名(含5名)以上人员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从业人员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较重的行政处罚,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经相关部门(单位)或协会培训且成绩合格,能够熟练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5.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7.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首次申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枣庄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社会信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内外景照片)

5.从业承诺书(见附件2);

6.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7.稳评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学历证书以及资格证或培训证复印件;

8.近两年在稳评工作中的主要业绩(提供总结性说明及部分项目佐证资料);

9.本机构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供实地审查调阅。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第三方机构申请备案的,向市委政法委提出申请,报送申报材料;在市外登记注册的第三方机构申请备案的,向市委政法委提出申请,报送申报材料和属地市委政法委备案凭证。

2.审查。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第三方机构申请备案的,市委政法委或受委托的区(市)委政法委、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对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登记资料等进行核验,对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对业务人员数量、学历、机构管理文件等进行核查,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3.备案。经审核合格的,在枣庄长安网和枣庄政法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第三方机构予以备案,纳入枣庄市第三方机构库管理,并通过枣庄长安网和枣庄政法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供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选择使用。

五、有关要求

本次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至8月31日。之后符合条件的机构仍可申报,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备案、纳库管理。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报送。

联系电话:0632—3669898

联系方式:枣庄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科

电子邮箱:wenping0632@163.com

    附件:

1.枣庄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从业承诺书

3.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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