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要闻 > 网站公告

关于征集第四届“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参赛作品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政法委编辑:admin时间:2021-05-18

近日,省委政法委已经启动第四届“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根据省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参赛作品征集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对党忠诚、铸魂扬威”为主题,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传承党的初心使命,聚焦年度政法中心工作,讲好平安山东故事、传播平安山东声音、展示平安山东形象,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讴歌新时代。

二、征集项目及要求

本届比赛征集微电影、微视频(含短视频、原创音乐MV)、微动漫、摄影、剧本、电影、电视剧,共7类作品,限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间制作完成、承诺有完全制作版权并同意授权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使用的作品。每部作品只能由一家单位推荐报送,重复报送无效。已参加往届比赛的作品不得再次选送。

(一)微电影:时长10-30分钟,1920×1080高清MP4格式。

(二)微视频:其中短视频时长5分钟之内,原创音乐MV及其他微视频时长10分钟之内,1920×1080高清MP4格式。

(三)微动漫:时长10分钟之内,1920×1080高清MP4格式。

(四)摄影:作品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采用jpg格式,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6张)。

(五)剧本:仅报送故事梗概和全剧本节选。

(六)电影:在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间取得主管单位播出许可,并已在院线或网站上映播出过的政法题材电影。

(七)电视剧:在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间取得主管单位播出许可,并已在电视台或网站播出过的政法题材电视剧。

三、征集评选程序

第四届“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工作按照征集初评、作品复评及补充推荐、终评表彰3个阶段进行。

(一)征集初评阶段。2021年5月18日至7月1日,由各单位征集本区(市)、本单位符合比赛要求的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及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并将符合要求的优秀作品于7月2日前报送市委政法委进行初评,初评优秀作品将向省委政法委推荐。

(二)作品复评及补充推荐阶段。2021年7月19日至8月30日,由省委政法委组织专家评委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优秀入围作品,并选取部分作品作为全国第六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参赛作品报送中央政法委。

(三)终评表彰阶段。2021年11月后,结合全国第六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评选结果,省委政法委组织专家评审会,评选出最后获奖结果,下发表彰通报和荣誉证书,视情举办表彰活动。

四、报送要求及方式

(一)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指派专人负责联络本次比赛的有关事宜。

(二)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作品征集相关要求选送符合活动主题的作品,于7月2日前将参赛作品登记表、汇总表的电子版报送至市委政法委宣传科邮箱,同时将作品电子版使用移动硬盘或数码U盘存储,附参赛作品登记表(含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含纸质版、电子版)、版权承诺书(纸质版,中央、省级共两张)一并报送至市委政法委宣传科,超时报送作品不予录用(以寄送时间为准)。

各区(市)委政法委、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市直政法各单位各可推荐微电影作品1部、微视频(短视频)1部、微视频(原创音乐MV作品)1部、微视频(其他)1部、微动漫作品1部、剧本1部、摄影1幅,电影电视剧数目不限。各区(市)政法单位推荐报送作品由各区(市)委政法委、枣庄高新区政法委统一报送。参赛作品版权承诺书、登记表和汇总表见附件。


附件:

      1.作品版权承诺书(省级).doc2.作品版权承诺书(中央).doc3.作品登记表.docx4.作品汇总表.xls





Copyright 2017-2018 www.zzszf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十楼
备案号:鲁ICP备140253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