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印发表彰决定,对仲磊等35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授予仲磊等18名同志“枣庄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陈锋等17名同志“枣庄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共计发放奖金31.5万元。对于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工作,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枣庄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指导相关区(市)依法进行认定,在组织区(市)推荐的基础上,市里又组成联合考察组,经调阅案卷、实地考察后,对相关人员事迹进行了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了整个表彰活动依法、公平、公正、透明。 近年来,枣庄市级共表彰239名先进个人和19个先进群体,共311人,累计发放奖励金329.5万元。全市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有农民、工人、教师、医生,他们来自各行各业,他们在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勇气和鲜血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