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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admin编辑:管理员时间:2018-11-0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8日至6月18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7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12个问题,并提出9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第八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委政法委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高度重视,针对7月28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立即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第一时间将《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情况反馈会上的有关讲话》印发通报至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通过枣庄长安网对外发布巡察情况,接受社会监督8月6日,委机关召开巡察反馈问题调度推进会议,深入学习李峰同志在听取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后的讲话和市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分析讨论巡察反馈意见8月7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李爱杰同志主持召开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关于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8月9日,李爱杰同志主持召开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围绕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分解认领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提出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整改的目的8月30日和9月25日,委机关又两次召开巡察反馈问题调度推进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推进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市委政法委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李爱杰同志担任组长,各位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副县级干部和各科室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李爱杰同志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多次听取汇报,调度整改进展,先后3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推动落实;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各位副组长、各位副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工作分工各其责,坚持自身整改的同时抓好了分管领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2条问题,逐条进行分类梳理、主动认领、深入分析,研究制定了38条具体整改措施,做到了责任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措施明确和整改时限明确。经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实施“销号制落实”制度,逐项强化跟踪督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巡察反馈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有力促进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认真督促检查。市委政法委坚持每周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在每周一召开的委机关工作调度会议上,听取各责任科室部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巡察整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对牵头整改事项全程参与、带头落实、一抓到底。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整改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及时督促,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按照规定时限高质量完成。积极推动委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集中整改期间新制定规章制度11个,修订完善规章制度8个从根本上堵塞了管理漏洞、规范了工作运行。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领导班子决策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方面

1、针对“存在以书记办公会议、书记碰头会议代替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本机关“三重一大”等事项”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制定印发并严格落实《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事规则》,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委务会,传达省委、省委政法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委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研究召开重要会议、安排部署重大调研活动、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材料,研究政法工作“三同步”和重要维稳处突任务、重大活动安保、重点敏感案(事)件应对等工作,审议委机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以及委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二是进一步健全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制度,修订完善《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定期不定期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讨论需要向省委政法委、市委报告的事关全市政法工作的重大事项,需要提交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审议的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干部人事任免以及问责奖惩等事项。建立每周工作调度会议制度,制定印发《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调度会议事规则》,每周一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委机关日常工作汇报,对日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书记办公会议记录未见班子集体讨论发言内容,未按照“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的规定记录会议内容”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对于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明确委机关办公室一名同志为工作调度会、书记办公会、委务会会议记录人,如实记录会议内容,整理会议记录,印发委务会会议纪要。

(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缺乏有效载体方面

1、针对“未见领导班子学习传达及研究《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记录”问题,一是8月7日,组织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学习传达《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和《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自觉性主动性,认真落实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二是严格执行《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调度政法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有关决策部署,形成政法系统做好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新修订完善的《市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9-12月专题学习计划》,并在9月25日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集中学习,进一步坚定委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想信念。

2、针对“在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建设上,缺乏抓手、缺少载体,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立足实际统筹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主动和政法部门一起研究、统筹解决的方法和措施还不多”问题,一是持续深化与枣庄日报社的合作,7月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枣庄建设”专版宣传稿件组稿的通知》。继续与枣庄广播电视台合作办好《市民热线·法治版》专版栏目,7-8月份,市委政法委联合市司法局、枣庄广播电视台、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第二届《市民热线·法治版》“听众喜爱的十佳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深化“枣庄政法”微信公众号、“枣庄政法委”官方微博、“枣庄市委政法委”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以及“枣庄长安网”门户网站等政法新媒体建设和推广应用。建立政法工作典型经验库、政法机关英模人物库、涉法涉警典型案例库,围绕“转型发展看枣庄政法”、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经验做法等,依托“两微一端一网一热线一专版”宣传阵地进行集中宣传,更好地讲好政法故事,传播政法声音,构建“六位一体”的政法宣传工作新格局。二是5月18日,在市委党校先后组织召开全市政法宣传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综治宣传和舆情引导应对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同志就政法综治宣传和舆情引导应对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培训,进一步提升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能力和舆情引导应对水平。三是8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政法系统网评员队伍的通知》,对全市政法系统网评员队伍进行重新梳理完善,截至目前,全市政法系统共有网评员队伍601人。积极引导各区(市)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开展舆论宣传工作,圆满完成舆论引导指令40余次。组织开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和公益广告片展播,我市报送的《大宝来了之大宝查酒驾》等2部微电影微视频被省委政法委推荐参加中政委优秀微电影微视频比赛。组织开展“政法暖新闻”推荐投票活动,多篇“政法暖新闻”入选全省“政法暖新闻”月度评选前10名,市委政法委在山东政法暖新闻大赛中获得“优秀组织奖”称号,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得山东政法暖新闻大赛月赛冠军,枣庄薛城公安消防大队获得山东政法暖新闻大赛月赛优秀奖。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817日,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积极抢占宣传舆论阵地制高点。四是8月22日-24日,在枣庄颐正园举办全市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建设。五是9月26日,组织召开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就司法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人员因收入不同、互相攀比影响工作积极性及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空缺情况较为突出等问题与市直政法各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共同研究推动解决。

(三)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针对“从2017年、2018年《党支部落实具体责任操作实务与纪实》和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看,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规范,基本上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一起学习,集中学习研讨、组织辅导报告会、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健全学习档案等内容,未严格按照《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未制定专门学习计划,把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机关全体人员学习等同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学习组织及职责、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二是制定完善《市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9-12月专题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每月开展1次专题学习,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实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全程留痕”制度,巡察整改以来,4次组织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对学习中形成的会议方案、会议记录等各类资料及时归档留存,并严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告及台账“一学一报”要求,按时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四是8月30日赴峄城区组织开展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在峄城区各镇(街)建立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明确规定委机关每名县级领导干部根据分工指导分管部门联系一个镇(街),进一步促进委机关领导干部理论联系实际、改进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

(四)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方面

1、针对“履行抓党建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落实领导班子抓党建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建立书记办公会议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机制,明确规定书记办公会议每年至少2次研究党建工作,切实转变重业务轻党建思想,努力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共同推进。

2、针对““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好”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印发《委机关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召开委机关党支部支委会会议2次,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1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全体党员集中学习2次。二是健全完善党建活动资料记录,留存文字图片资料,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详细如实记录“三会一课”等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同步上传至“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模块。

3、针对“党务工作者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调整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党支部委员分工和重新划分党小组的通知》,调整党支部委员分工,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职责。二是利用党员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开展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和我市党建文件的学习。三是编印《党务工作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手册》,支部委员、党小组长人手一册,方便随身携带、及时学习。四是督促党务工作者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平台积极学习,参加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努力提高党务工作者政治理论水平。五是加大党务工作者考核测评力度9月25日,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能力水平测试,平均得分95分以上有效促进了党务工作者党的基础知识能力水平提升。

4、针对“示范支部建设措施不力”问题,一是按照《关于把市、区(市)委常委所在支部建设成示范支部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建设示范支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措施,努力把机关党支部建设成示范支部。二是结合《关于推进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印发《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对照市直机关党组织“堡垒指数”、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头雁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要求,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争创市直机关五星级党组织,争当市直机关五星级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党员。

5、针对“机关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8月30日,组织召开委机关党支部支委会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研究巡察反馈的支部换届违规问题整改工作。二是严格机关党支部换届程序,经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请示,于9月28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产生机关党支部委员、书记。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程度不够高”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书记办公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汇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委机关得到落实。二是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制定印发《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并严格落实其中关于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要经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的内容,确保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三是《巡察整改方案》中拟组织开展的全市政法系统‘双十佳’评选活动”,经与市人社局沟通,被认定属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要从严控制,申请不再开展。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规定书记办公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细化责任内容,督促责任落实,强化结果运用。三是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定期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8月20日和9月3日,分别集中学习了《中共枣庄市纪委关于殷国辉违纪案件的通报》《关于全面彻底做好肃清孙政才令计划恶劣影响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了《迷失的“最后一公里”》警示教育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四是制定印发《枣庄市铁路护路联防专职队伍管理工作规定》《枣庄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培训费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枣庄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枣庄市铁路护路联防差旅费管理办法》《枣庄市铁路护路联防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枣庄市铁路护路联防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文件,并严格执行。五是市护路办按照边巡边改要求,立知立改,根据巡察组反馈的信息及问题,迅速开展自查工作,收缴超标准报销费用892元。六是市护路办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支出、报销程序,坚持做到每张凭证必审,每笔支出必清。七是市护路办严格按照《公务员奖惩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奖金、津补贴发放,坚决杜绝违规分配各种奖金及津补贴。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市委政法委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动我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市委政法委将以这次市委巡察为契机,更加注重源头防范,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积极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促进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提高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成绩、抓不好党建是严重失职、不抓党建是严重渎职的意识,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真抓实管、动真碰硬、常抓不懈,推动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8175716;邮政信箱:新城市政大厦1034房间;电子邮箱:zfwzzb103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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