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组织召开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换届会议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第一届理事会的工作;公布了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秘书长;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申请表彰2016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的报告》以及有关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事宜。 据了解,近年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始终秉承“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在表彰奖励、慰问抚恤、宣传发动、募集资金、医疗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自2001年以来,全市共有300余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省级以上表彰20余人次,累计发放奖励180余万元。薛城区汽车运输服务中心出租车司机绳明良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等荣誉称号。 会议要求第二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和监事充分认识见义勇为事业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平安和谐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着力提高见义勇为服务保障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奖励表彰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优抚救助水平,健全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见义勇为事业长远发展。要着力完善见义勇为基金募集和使用制度,不断扩大基金规模,实行严格的基金管理制度,坚持阳光运作,合理安排使用基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要着力加强见义勇为基金会自身建设,按照健全组织、规范运行、严格管理、增强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推动我市见义勇为工作健康发展、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