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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薛城区检察院: 聚焦规范、制度先行 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来源:编辑:时间:2022-04-13

2021年以来,薛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各项任务目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开展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各类制度规范48项,确保各项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推动检察工作始终走在前列。

一、制度引领,筑牢规范司法思想根基

一是制定《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专班,细化措施,责任到人,规定时限及验收标准,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台账(清理整治)》、《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台账(五项建设)》,科室主动认领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协作配合,保证了任务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出台《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年度计划》《学习督导制度》等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先后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春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专题读书班”、铁道游击队精神“大讨论”和奚仲法学社10周年庆典暨顽瘴痼疾整治“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通过思想碰撞,不断更新干警司法理念,提升政治站位,为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三是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既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更注重案件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控告申诉部门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出台《关于合作开展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努力做到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应救尽救”,年内已对10起案件的14名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6万元。

二、制度管控,夯实规范司法责任根基。

一是推动办案场所规范化针对实践中办公和办案不分,特别是办案区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出台《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要求所有院内开展的办案活动均需在办案区进行,明确办案、法警、技术等部门各自在办案区的职责及使用程序,力求职责具体、程序规范、责任明晰;在案管大厅内设置律师接待室、询问室(会见室),分别用于律师会见、证据复核、当事人会见等,在办公楼一楼办案区设置讯问(询问)室,用于对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和证人询问,实现了办公与办案活动的场所分离,有效预防、减少了办案安全和廉政风险。

二是推动司法说理规范化结合实际,摸排影响执法司法规范化的多发性、顽固性、典型性问题,确定退回补充侦查提纲意见不充分法律文书说理不充分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等重点问题,分别建立问题台账,结合教育整顿进行专项整改,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逮捕工作中社会危险性条件认定、双向说理的意见》《关于严格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制作规范的通知》降低了案件比,提升了办案质效;针对不逮捕、不起诉、不监督等法律文书说理不充分的问题,出台《强化司法办案说理的意见》,把办案过程、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理由等充分展示给当事人,做到释法说理充分;针对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问题,出台《检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通过统一管理、强化审核、充分说理、加强监督等四项措施,确保检察建议制发的规范化、精准化。

三是推动专项法律监督规范化薛城人民法院和辖区三家公安分局密切配合,开展“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压案不查专项整治”和“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制定《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围绕司法实践中“不批准逮捕、退回补充侦查、另案处理”等不规范情形与公安机关开展大数据比对核查,共同对其中未做犯罪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案件进行复查核查;围绕“超审限、执行到期未转执行”等案件与法院开展大数据比对核查,共同开展专项检查,集中处理案件77件,其中39件积存“挂案”被建议作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或恢复审理处理。

三、制度保障,创新规范司法方式方法。

一是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指挥棒”作用成立院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今年共对496件案件开展评查,建立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台账,对不捕、不诉、撤回起诉等重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将评查结果进行公示,评查出瑕疵问题3类29条,及时通报给承办人,督促整改,并责成写出整改报告,起到评查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二是发挥案件比、结案率“风向标”作用通过强化理念引领、诉前主导、过程控制、综合施策,有效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今年以来,刑事案件“案件比”从2020年底的1:1.61降至1:1.11,更好的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逐案逐人专题研讨案件办理进度,狠抓案件“结案率”,三个月内,将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结率提升至87.85%,整整提升了30个百分点,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助推器”作用。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纳入考评和绩效管理,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分条线座谈研讨会,逐项逐条进行分析论证,建立科学合理指标体系,实现每月从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三个方面对检察官进行业绩考评并公示,提升办案质效,规范司法行为。

四、制度监管,打牢规范司法素能根基。

一是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出台《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的意见》,先后邀请“全国最美检察官”王勇、时均宇等法律实务专家参加案件研讨或做专题辅导,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倡导全院干警树立“求极致”办案理念,自我加压,尽心尽力履职尽责,切实将案件办成精品,去年以来,先后有5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全市典型案例,1起案件法律文书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律文书。

二是制定《全员岗位练兵计划》组织开展多层面的岗位练兵、素能培训等活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举办了“我的案件我来说”案例故事宣讲会、新时代司法办案新理念专题研讨会,邀请互帮互助的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峄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了顽瘴痼疾整治实务研讨、案件质量交叉互查、庭审观摩、案例论辩等活动,着力提升干警执法能力和水平,年内,3名干警获市级优秀公诉人、办案能手等荣誉。

三是划出制度“红线”确保检察权公正高效运行,出台《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中介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严格检察人员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办案纪律,教育整顿期间,19名干警补报违反“三个规定”情形63条,在全市最高,切实用严的作风纪律促进文明办案、规范办案;出台《关于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等6项制度文件,规范检察人员行为,树牢“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构建和谐检律关系,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不断完善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制度,推广检务公开,逐步形成检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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