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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刊发报道《山东省枣庄市法学会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张文婷编辑:枣庄市法学会时间:2017-09-20

      近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枣庄市法学会工作,强调“他们开展的几个方面活动,既有针对性,又具有普遍推广学习的价值”。8月22日,枣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同道对枣庄市法学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王乐泉同志的重要批示,既是肯定、更是鞭策。希望市法学会认真学习、抓好落实,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打造更多具有枣庄特色的工作亮点、工作品牌,为‘法治枣庄’‘平安枣庄’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2年5月,山东省枣庄市法学会恢复重建以来,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的部署要求,把握“立足枣庄、服务枣庄”要求,瞄准“走在前列、干出特色”目标,扭住“法律服务进基层”“法治枣庄百人宣讲”两个关键,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整合资源,一区(市)一品,打造“法律服务进基层”枣庄模式。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丰富、善于协调整合的优势,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为群众提供低成本、高质量、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推进枣庄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2015年,枣庄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进基层工作的意见》,推进法律服务覆盖全市。一是主体上广泛性。发挥法学会“第三方”优势,整合社会法律资源,组织全市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学会会员等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律服务。二是形式上针对性。坚持分类开展法律服务,在辖区内较大行政村居(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室”,在群众诉求突出、社情民意汇聚、矛盾纠纷集中、法律需求多样的医院、校园、交警、信访等重点行业(单位)设立“法律门诊”(法律咨询室),在辖区内规模企业、重点行业设立“法律服务站”。三是职责上实效性。法律服务志愿者担任基层和群众的法律政策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事务协理员、法律诉求引导员、社情民意信息员“五大员”,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宣传法律适应,积极参与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涉法事务的处理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各区(市)法学会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 一区(市)一品”,亮点纷呈。滕州市法学会推行村居(社区)“法治副主任”工作模式,在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政法干警中,公开遴选589名法治副主任,其中517名担任村居(社区)法治副主任,72名担任部门(单位)法治副主任,实现了全市法治副主任全覆盖和法律资源有效聚合。在市信访局设立“滕州中立和解法律服务社”,组织法学会会员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信访维稳、多元化解矛盾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列支120万元专项经费,严格落实法治副主任奖惩机制。台儿庄区法学会以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为依托,开展“法律服务精准扶贫”活动,整合政法和行政执法单位力量,明确法律扶贫单位责任,责任落实到人,为贫困村(居)进行集中普法宣传和“法律体检”,与全区3000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联系,为73户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20余起,走出了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之路。山亭区法学会开展“律师联镇、法学会会员联村、司法行政协理员联户”的“三联”活动,全区6名执业律师联系10个镇街,172名法学会会员联系172个行政村,276个司法行政协理员联系276个行政村各户,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市中区法学会实施“六个一”法律服务网底工程。薛城区法学会实施“一村居一法治服务员”制度。峄城区法学会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室”。 各区(市)法学会通过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发挥了化解矛盾“稳定器”作用,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推动了基层社会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分类宣讲,注重实效,叫响“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枣庄品牌。按照“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及“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部署,自2014年起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3年全市共举办法治报告会408场次,16万余人次参加。

       一是坚持高点定位。市委高度重视“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将其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每年举办一次市委专场报告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作专题报告。各区(市)每年举办“法治枣庄百人宣讲”理论学习中心组报告会,邀请相关院校专家学者作报告,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实施分类宣讲。抓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将“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与“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相结合,开展法治宣讲“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村居(社区)”等活动。以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为重点,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和法律常识普及为重点内容的宣讲活动;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为重点,开展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的宣讲活动;以预防化解卫生系统医患矛盾纠纷为重点,开展提高防范化解医患矛盾纠纷能力的宣讲活动;以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为重点,为镇街、村居(社区)举办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报告会或专题讲座。根据不同宣讲对象,有针对性地邀请主讲人,重点邀请市政法机关及执法单位的法律实务人员作报告,通过以案释法,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督导调度。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任主任,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教育局、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组委会,各区(市)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市活动组委会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市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区(市)、各单位法治宣讲活动需求,协调主讲人,派专人现场指导,定期调度法治宣讲活动开展情况,每年印发三次情况通报,将各区(市)、市直有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在全市通报,推动法治宣讲活动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三、立足实际,探索创新,搭建我市法学会组织体系的四梁八柱。高度重视组织体系建设,以改革的勇气、创新的思维、实干的精神,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

      一是建成纵横结合的法学会组织体系。市委、市委政法委将法学会工作纳入全市政法工作全局和综治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积极帮助解决影响法学会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问题。2012年5月,市法学会理顺市委政法委管理体制,核定机关事业编制3名,配备1名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副县级)。2016年,完成市法学会机关参公管理工作,在全省较早落实市法学会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政策。2015年,建立枣庄市法律智库,在全市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单位选拔88名智库成员,将智库成员进行分类,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以法律咨询、法律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为主的法律研究与服务。以法律智库为载体,先后成立了劳动法学、行政法学和监狱学会3个研究会。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成立法学会联络站56个,全市基本形成了健全的法学会组织体系,构建了法学会工作联络、沟通和协调组织网络。

       二是实现县级法学会建设全覆盖。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先有作为、后有地位”工作思路,依托政法委建设县级法学会。2015年2月,在滕州市成立枣庄市法学会滕州分会,会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按照这种模式,2015年我市6个区(市)全部成立法学会,在所辖镇街建立了法学会工作站, 是全省较先实现县级法学会全覆盖的3个市之一。

      三是建设高素质的法学会会员队伍。始终将发展会员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将全市政法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中的优秀人员发展为法学会会员。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发展中国法学会会员2340名,在全省第一批完成会员发展任务。充分调动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学法律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针对“平安枣庄”“法治枣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涉众性经济犯罪、金融领域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食品药品犯罪、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等,组织开展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积极推动法学法律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推出了一批有参考价值的成果。积极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全国、全省法学论文征文评选活动,近3年来,有12篇论文获奖,5件课题纳入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多次参加全国性和地方性交流活动,市法学会2次在“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上作经验介绍,4次在全省法学会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滕州市法学会2次在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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