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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学会领导来我市调研指导法学会工作

来源:张文婷编辑:枣庄市法学会时间: 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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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30日,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任伟带领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姜远桥、综合部副调研员何绪芳一行3人来我市调研指导法学会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玉,市法院院长孙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建福,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宋诚,滕州市委书记邵士官,滕州市委副书记刘光,滕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峰等有关同志陪同了调研活动。 

任伟同志一行在市政大厦召开了汇报会,宋诚同志汇报了我市法学会在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和法学法律研究及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情况。张建福同志主持汇报会。调研组到滕州市实地考察了滕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滕州市中立和解法律服务社、滕州市龙泉街道滨江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姜屯镇沙东村法律服务工作室、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法律门诊和辰龙集团法律服务工作站等6个现场,召开了有关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任伟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市法学会的工作。他指出,枣庄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法学会工作,2012年恢复重建枣庄市法学会,在工作体制和机制上给予支持和保障。市法学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的支持,在相对有限的平台和资源条件下,努力工作,工作抓的紧、抓的实,特别是能够准确领会中央和省里的部署精神,善于借鉴外地做法,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探索出符合实际、针对性强、效果很好的做法。市法学会注重发挥人才优势、整合优势,联络协调56个法学会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牵头联动21个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成员单位参与“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滕州市法学会公开选聘525个“法治副主任”进村入居(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台儿庄区法学会实施“法律精准扶贫”和山亭区法学会开展“三联”(律师联镇街、法学会会员联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联户)活动等工作贴近实际、针对性强、成效明显,这些做法有新意、有特点、有亮点,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按照枣庄市法学会的统一部署,滕州市法学会开展以“法治副主任”为载体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整合力量,共同参与,贴近实际,针对性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在全省,在全国多次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具有很强的引领和借鉴意义。

谈到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任伟同志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国政法大学的讲话精神、中央群团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国法学会的部署,发挥好法学会的作用。第一,要抓好政治引领和意识形态把控。充分发挥法学会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意识形态把握作用,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法学法律意识形态的有效引导和管控能力。要加强党组织建设,把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凝结在党的周围,确保法学会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二,要加强县级法学会组织机构建设。要进一步研究规范县级法学会开展工作的载体和内容,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落实好县级法学会的机构、编制和人员,达到县级法学会“有机构、有编制、有经费、有办公场所”目标要求,实现县级法学会队伍专业化、职责明晰化、工作制度化。

第三,要发挥好市县法学会的作用。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好法学会“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工作重要组织部分”的作用。市县法学会要找准定位,发挥好职能作用。一是要参与社会治理。法学会要发挥为社会治理提供法治智力支撑的作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寻找工作结合点、着力点和切入点。要发挥人才优势,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法学法律人才,加强调查研究,当好法治智库。要针对党委政府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提供法治咨询,开展法治研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对策和建议。二是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法学会要发挥整合力量的优势,针对基层突出社会矛盾现状,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贴近实际、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法治培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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