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法学会,市直有关单位法学会联络站: “ 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七省(市、区)法学会共同主办,轮流承办。2017年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由辽宁省法学会承办,拟于2017年8月在辽宁省举办。按照省法学会要求,现将论坛征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论坛主题及参考选题 论坛主题:环渤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问题研究 参考选题: 1.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立法协调问题研究 2.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执法问题研究 3.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联动机制研究 4.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 5.环渤海区域海洋污染重大案件依法处置研究 二、论文征集 1.征文围绕论坛主题,既可选用上述参考选题,也可自行确定具体题目。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原创。通过知网检索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 3.文风严谨,行文规范,字数在5000至8000字左右。正文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 4.办好本届论坛对提升研究能力、促进区域交流合作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大力推动,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征集论文的质量和数量。 5.本次征文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对在征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6.请于2017年7月12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市法学会,电子邮箱:fxh8685165@163.com。 三、论文评选 1.征集论文经省法学会评审后,向中国法学会推荐参加终评,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论文。 2.中国法学会对获奖论文择优结集出版。 3.论坛组委会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4.论坛组委会对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颁奖仪式在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5.论文主题和部分选题将列入2017年省法学会年度课题研究的部分内容。 6.省法学会把高质量的论文向《法学论坛》等期刊推荐,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论文将通过省法学会《法学研究参阅》等形式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7.我省论文获奖名单将通过省法学会网站、《山东法学动态》等进行公布。 联系人:张文婷 联系电话:817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