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是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的部署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2018年中央和省关于开展“双百”活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把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围绕基层、服务基层”原则,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深入有效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提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治枣庄百人宣讲”向镇街、机关单位、学校、医院、企业、村居等基层一线延伸,着力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弘扬社会主义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组委会,负责对全市法治宣讲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 主 任 于 玉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 成 员 张心立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建福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郝荣平 市教育局局长 王业胜 市司法局局长 闫凯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宋 诚 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市“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法学会,负责活动的联络、调度、协调等工作。宋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宣讲主题 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的选题范围可以从以下宣讲主题中选定,也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确定。宣讲主题确定后要及时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一)重大宣讲主题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二)重点宣讲主题 宪法修改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三)建议宣讲主题 1.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2.改革开放40年与新时代中国法治之路; 3.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 4.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5.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法治保障; 6.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保障; 7.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8.互联网背景下社会治理的若干重要法律问题; 9.提高基层党政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 10.以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1.运用法治思维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12.用群众理念和法治思维做好基层信访维稳工作; 1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14.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5.实现和谐医患关系的法治化途径; 16.网络社会的个人信息安全与保护; 17.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18.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19.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监督; 20.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21.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从即日起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 (二)活动主讲人 法治宣讲活动主讲人原则上从我市法律智库成员和法学会会员中选定。需要邀请本市以外专家学者的,由市组委会办公室商请省“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三)场次任务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 党 委 中心组 镇街 村居 中小学 医院 企业 滕州市 1 5 2 6 1 1 薛城区 1 2 2 2 1 1 山亭区 1 3 2 3 1 1 市中区 1 3 2 3 1 1 峄城区 1 2 2 2 1 1 台儿庄区 1 2 2 2 1 1 枣庄高新区 1 1 1 市直有关部门、企业 市政府法制办 6 市经信委 6 市教育局 6 市法院 6 市检察院 6 市公安局 6 市司法局 6 市人社局 6 市国土局 6 市住建局 6 市城管局 6 市交通局 6 市卫计委 6 市农业局 6 市工商局 6 市质监局 6 市药监局 6 市环保局 6 市安监局 6 枣矿集团 1 枣庄泉兴集团 1 五、工作要求 “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是我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2018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各区(市)、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确保“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的组织领导。2018年,“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认真总结3年来我市开展此项活动的经验和不足,确保活动有效开展。要抓好“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的总体谋划和工作部署,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区(市)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本区(市)法治宣讲活动组委会,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各区(市)活动组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或活动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法治宣讲活动稳步进行。 (二)紧扣主线,增强“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的法治宣讲活动,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学习,以高水平的宪法宣讲为重点,提高宪法法律宣传的现实回应力,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基层社会的主要需求和主要矛盾,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枣庄百人宣讲”“进镇街、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村居”活动,以本实施方案给定的宣讲主题作为参考,通过组织调研,了解基层社会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结合相关行业领域的法律知识,有针对性的确定宣讲选题和邀请主讲人,做到基层需要什么就宣讲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读什么。各区(市)要将区(市)委理论中心组法治报告会作为全年法治宣讲活动的重中之重,提前做好统筹安排。 (三)强化措施,确保“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的有序推进。为确保法治宣讲活动顺利实施,市组委会将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同时,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平安枣庄”建设检查考核和表彰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计划认真组织法治宣讲活动,在每场活动开展3天前,将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主题、主讲人和宣讲对象等有关信息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市组委会办公室将派专人进行指导。活动结束3天内,要向报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图片、影像资料和文字信息等,并不得将“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与其它活动混同报送。市、区(市)法学会作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单位,要协助做好主题确定、主讲人邀请、课件审核以及场次统计、工作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推动任务落实到位。 (四)创新形式,扩大“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的影响效应。各区(市)组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寻找新办法、创造新经验,推动“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更上新台阶。要在传统课桌式报告会的基础上,拓展进行座谈讨论、问答交流、研讨互动式学习,提高报告会的参与性、探讨性和实践性。要把握宣讲重点,提倡进行“以案释法”宣讲,丰富授课内容,使宣讲活动更加贴近实际、更接地气。要加强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对于具有高质量和代表性的法治报告会,要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党建远程教育网或电视节目录制等方式组织,扩大报告会的受众面。要加大对法治宣讲活动的宣传力度,采取总体宣传、阶段性宣传和专场报告会宣传相结合的形式,使用传统媒体宣传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提高“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的影响力。 各区(市)组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于5月11日前将本区(市)、本部门2018年“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实施方案或活动计划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实施方案或活动计划中要列出每场宣讲活动的主题内容、主讲人、宣讲对象以及时间安排。 联 系 人:张文婷 联系电话:0632-817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