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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法系统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先进典型及事迹(十一)

来源:admin编辑:管理员时间: 2018-11-02

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加快我市创新转型持续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市政法机关积极发挥政法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政治责任,努力营造一流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保驾护航,涌现出了一大批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旗帜鲜明地传播政法好形象,弘扬法治正能量,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先进典型推树活动。经过严格审核把关,现将确定的32个先进典型集体和32名先进典型个人事迹展播如下:

肖红华同志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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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红华,男,42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3次受到枣庄市委、市政府嘉奖,2016年被评“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今年来,该同志积极开展市级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工作,打造“12348”热线平台、开设网络平台、做好实体平台,畅通新旧动能转换服务渠道。升级建设了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采用印发《公共法律服务指南》等形式公开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来访接待”“四统一受案”等制度,开通绿色通道,设置便民设施,打通“最后一公里”。今年3至9月份共受理各类电话咨询3000多个,即时解决网络留言所涉及的法律问题120多个。整合资源,开展“点援制”服务,完善质量监督机制。今年来,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00件,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王成同志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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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男,39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市司法干部培训中心讲师。今年来,该同志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法治创建为载体,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合力,积极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大力开展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新旧动能转换纳入“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与新旧动能转换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利用《枣庄日报.司法行政》专刊、枣庄电台和电视台《枣庄司法》栏目、枣庄法治网,以及“枣庄普法”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经常刊发有关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的相关精神和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的相关信息,让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深入人心。

朱新伟同志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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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伟,男,36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市鲁南公证处研究室主任,三级公证员。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嘉奖,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公证员。今年以来,为适应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对公证工作的新要求,他有针对性的设计个性化工作流程,优化办证程序,实现了简单公证一次办结。他发挥自己熟悉计算机程序、网络技术的优势,开发设计了“掌上公证”办证流程,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公证到家。他办理了全市第一个淘宝店铺转让、继承公证、第一个微信数据保全业务,探索出了电子数据保全云存储,先后办理了王洛宾歌曲著作权侵权等知识产权维权保全证据公证近千件,法院采证率达到100%。积极参与破产企业资产清点、法院强制执行保全证据、为企业改制、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工作,办理保全证据公证300多件,为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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