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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枣庄市司法局聚焦乡村法治需求 深化乡村法律援助

来源:枣庄司法行政编辑:admin时间:2021-08-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全市政法队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掀起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宣传热潮,营造良好氛围,枣庄政法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开设教育整顿在行动、教育整顿大家谈、教育整顿微课堂、教育整顿英模展、教育整顿他山石等专栏,全面、准确、及时展现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动态及成效(枣庄长安网、枣庄政法委微博、枣庄市委政法委今日头条号同步发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今年以来,枣庄市司法局着眼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急需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采取三项措施,深化乡村法律援助工作。

突出“三类”服务对象

突出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鼓励有条件的区(市)探索将涉及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涉农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突出农民工讨要工资、工伤保险,以及农村“三留守”人员和重度残疾人,探索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突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主动与相关部门研究政策,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创新“三办”工作方法

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方法,做到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化、便捷化、可及化。开辟“绿色通道”,对“三农”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网上办理;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重点办,通过案前评估、随案指导、旁听庭审、案后回访等措施保障办案质量;对符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受援人,主动引导并协助其向办案机关和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

推广“三项”精准服务

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引导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受援人减免公证费、鉴定费;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建立健全异地协作机制,依托山东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等平台集中力量妥善办理一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鼓励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活动,为我市农村群众提供标准化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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