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全市政法队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掀起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宣传热潮,营造良好氛围,即日起,枣庄政法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开设教育整顿在行动、教育整顿大家谈、教育整顿微课堂、教育整顿英模展、教育整顿他山石等专栏,全面、准确、及时展现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动态及成效(枣庄长安网、枣庄政法委微博、枣庄市委政法委今日头条号同步发布)。 “赵法官,您好,我想主动履行赔偿款,款项如何交纳?”2021年3月17日上午,当事人王某打电话向枣庄中院民一庭调解快审团队法官电话咨询。 近日,枣庄中院依法审理了湖北某熟食企业公司诉王某商标侵权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某月某日,湖北某熟食企业公司依法获得了某商标使用权,且其该“注册商标”在有效使用期内。在2020年9月的一天,湖北某熟食企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某至王某经营的熟食店购买若干肉类卤制品时,发现王某熟食店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使用湖北某熟食企业公司注册商标标识,李某在王某熟食店内取证后,交给湖北某熟食企业公司。湖北某熟食企业公司遂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王某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王某确实存在侵害商标权行为,酌情考虑疫情对经营活动等情形,判决王某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湖北某熟食企业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向湖北某熟食企业公司支付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 据了解,我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多因侵权人故意冒用他人商标、故意或者过失销售侵权产品、不及时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等原因引发。在此,枣庄中院法官@广大经营者:1、经营商店、超市时,请注意装饰、装潢及名称勿与他人商标相近、相似,请勿“傍名牌”;2、经营商店、超市时,请规范进货渠道,主动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及时查验供货商有关单证,努力做到不销售侵权产品;3、经营KTV等歌厅时,及时向音乐作品版权人支付合理费用;4、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主动与对方协商、调解解决,合理确定支付对方的侵权费用,努力实现“双赢”。